交通安全管理是個系統任務,涉及到的知識結構宏偉龐雜,甚至是跨學科、跨領域,所以,很多從事多年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員,也不禁感嘆自己知識儲備不夠,還在與時俱進,堅持不斷學習,生怕因“知識空缺”,開展工作時捉襟見肘。與交通安全管理相關的科技知識在不斷更新,但管理措施的“底層邏輯”卻基本沒變過。本文將按照層次順序,集中梳理出“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底層邏輯”。
(一)從源頭上,直接消除隱患根源。
很多交通安全管理所要面對的場景,都是一些存在“先天性畸形”的道路特質。由于歷史原因,某些道路自古以來就是“本沒有路,人走多了,便成了路”,一直被沿用下來,尤其在鄉村公路中特別常見,后來雖也經過擴寬、升級設計、建設,那也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上,做了些縫縫補補的工作而已,隱患還被保留著,甚至還放大了。如:道路線型為“長直線接入彎道”,如下圖所示;接入主線的叉口,在“視距三角型”區域內被建筑物遮擋;臨水、臨巖道路沒有冗余空間;路內出現建筑構置物等等,對于這些存在隱患的道路特質,與其在“痛肢”上推拿按摩,解決不了根本問題,有條件,不如來一次“外科整形手術”,徹底消除隱患根源,雖單次投入大,但一勞永逸。

圖:長直線接入彎道路段
(二)將危險源提前預告,讓司機提高警惕。
針對第一條,若實在不具備實施改造條件,那就“將危險源提前預告,讓司積提高警惕”,美國聯邦交通局提出:“當交通現狀惡劣條件超出駕駛人心理預期時,最易發生交通事故”,駕駛人心理預判前方道路良好,卻突然出現危險時,只會手忙腳亂,險象環生,而提前設置預告設施,就是提前降低駕駛人的心理預期。如:前方接入的叉口隱蔽,提前設置“叉口警告標志”;前方為事故易發路段,提前設置“事故易發警告標志”;前方道路中有突出的桿件、隔離墩,黏貼警示反光膜。對于預告設施而言,警示效果越明顯,可視認距離越遠,司機就越具備制動反應時間,其中“LED主動發光標志(設施)”在上述功能上,具備明顯優勢,有條件可在“重點區域”安裝。

圖:太陽能暴閃發光警示標志
(三)規范交通參與行為,降低事故發生概率。
規范交通參與行為,主要包括:
(A)規范交通秩序,減少交通流沖突;
俗話說“沒有規矩,不成方圓”,科學、合理的交通秩序,是保障交通安全的前提之一。如:對于寬闊的大路口,設置必要的導流線,限定各方向交通流的通行軌跡,盡可能減少沖突點;施劃必要的“人行橫道線”,配備必要的隔離護欄,并配置“人行橫道指示標志”,如下圖。規范行人過節行為,而不是隨意橫穿馬路;

圖:全透發光人行橫道指示標志
(B)明確路權;
路權是指交通參與者在一定時間、一定空間上,所具備的通行權、優先通行權、獨占權,或臨時占用權。只有明確了路權,各種交通參與對象才能“各行其道,互不干涉”,如:設置必要的隔離護欄,并配置“機動車道、非機動車道指示標志”,實現“機非空間隔離”;對于“公交專用車道”,給出明確的占用時間,右轉借用功能等。

圖:太陽能機非發光指示柱
(C)杜絕不文明駕駛行為;
對于“超車”、“超載”、“惡意變道”、“不保持足夠車距”、“惡意鳴笛”等不文明駕駛行為,極易誘發個體交通事故,應當根據道路特質,設置必要的管理標志,加強行政管理,杜絕此類駕駛行為的不安全隱患。

圖:太陽能禁止超車警告標志
(C)降低隱患路段駕駛車速。
“十次事故,九次快!”,超速行為,只會減少司機的駕駛判斷時間,反而增大了制動距離,是交通事故的最大危害。針對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路口,應當通過設置“限速標志”、“橫向、縱向減速標線”、“壓縮車道線”、“橡膠減速帶、減速丘”等來管控速度,降低隱患路斷的駕駛車速。
(四)最大化減少事故損失。
對于特別容易導致事故的交通場景,應帶設置必要的防撞設施,降低事故發生時的危害損失。如:匝道口,設置必要的防撞桶、隔離墩、收縮護欄,實現交通碰撞時的“消能措施”;臨水臨崖路段,設置必要的隔離護欄、太陽能發光警示柱;對于高速長下坡路段,設置必要的“避險車道”,給剎車失靈車輛一個制動減速機會。

圖:塑料防撞隔離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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